在江西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一座由退役军人用心血浇筑的南坑三友石英厂,却在2024年遭遇了令人心寒的暴力施工强拆。而在这场风波中,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失职与乱作为,更是让事件蒙上了层层阴影。
一、红线迷雾:变压器失踪背后的蹊跷
2024年5月9日,萍乡市南坑三友石英厂内突现两个大坑,厂区出路被无端截断。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施工队虽承诺收敛,但仅仅过了月余,6月20日,厂区变压器竟不翼而飞。股东们匆匆报案,派出所初步认定为盗窃。然而,在返回途中,民警竟在芦溪县交通局工程队车上发现了那台失踪的变压器。
面对质问,工程队以“红线范围内正常施工”为由推脱,并声称是受交通局指示。可当派出所向镇政府求证时,得到的却是“不知情”的冷漠回应。更匪夷所思的是,派出所随后竟推翻了之前的盗窃定性,称“不属于盗窃案件”。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让“出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二、暴力施工强拆:光天化日下的恶行
2024年12月27日,没有任何通知,萍乡绕城高速南坑段项目部的施工队如恶霸般闯入石英厂区。五六十人浩浩荡荡,挖掘机轰鸣,而南坑派出所民警竟在现场“撑腰”。石英厂工作人员试图阻止,却遭到暴力对待。赖海明被两人死死钳住双臂,按压在地,当场晕厥,生命垂危。施工方虽叫了救护车,但暴力行为已涉嫌犯罪。而派出所的放任,更是对法律的践踏。
2025年1月9日,噩梦重演。施工队再次强挖,监控被毁,股东刘桂云被推搡倒地,多处肋骨骨折。派出所人员就在现场,却冷眼旁观。刘桂云在县医院躺了一天,无人问津,直到家属拍片子才发现伤情严重。政府拆迁负责人承诺的“不再动”成了空谈。
2025年1月10日,施工队欲再次强占,法人刘江凌因阻止施工被派出所以“扰乱秩序罪”行政拘留15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不得参与非警务活动,尤其是涉及经济利益的活动。南坑派出所的行为,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2025年2月21号,股东王辉君去派出所拿刘江凌手机,被派出所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冶安管理法拘留15天。
2025年4月28日,股东王辉君又发现绕城高速南坑阪田路段项目部又在红线外我厂区施工强占,损坏水池,事隔三个多月前面的强占事件还未处理,现在又继续强占,因前面王辉君被派出所无故拘留,股东又被伤,不敢去阻止,就打电话给南坑派出所,隔天王辉君又打电话给派出所,派出所回复会处理,但到今天为至没得到答复也没处理,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
三、诉求与呼唤:还法律以尊严,还百姓以公道
三友石英厂的股东们,从报警到投诉,从找政府到求督察,得到的却是推诿与冷漠。督察组轻飘飘的一句“写一份征地材料”,仿佛是在嘲笑百姓的苦难。而那些光天化日下将人推至重伤的施工人员,其胆量从何而来?背后是否有人撑腰?答案不言而喻:不作为的南坑镇政府和派出所,正是恶势力的“保护伞”。
国家打黑除恶多年,为何此类事件仍敢公然发生?为何在朗朗乾坤下,百姓的安全与权益如此脆弱?这背后,是南坑镇政府与派出所对法律的漠视,对职责的懈怠。他们撕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面具,露出了肮脏的真面目。
四、正义之声:呼唤政府的良知与行动
宪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征用土地必须依法进行,必须补偿被征地单位。三友石英厂的遭遇,是对这些法律的践踏。政府部门的失职、渎职,让百姓心寒。
我们恳请上级部门重视此事,彻查南坑镇政府与派出所的不作为、乱作为,严惩暴力施工人员,还三友石英厂一个公道,还百姓一个安宁。拆迁不应拆了政府的好形象,不应拆了民众的幸福感,更不应成为恶势力的“帮凶”。
我们期待,南坑镇政府能正视问题,与三友石英厂真诚协商,解决实质问题。我们更期待,南坑派出所能重拾法律尊严,端正执法态度,让头顶的国徽不再蒙尘。让百姓在每一次执法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